“双11”即将到来,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开始预售等各种促销活动。不过,各大平台上的促销信息并不一定真的优惠,记者调查发现,“双11”前夕,面对各个平台的严密监控,仍有部分商家玩起了“猫腻”,悄悄提高了商品价格,再进行折扣促销。其实这种现象在促销的时候并不少见,但是总有消费者因此而受到利益上的欺骗,所以,希望各大电商在双十一来临之际一定要做好督查监控,严防此种行为出现。
一些网络商家先提价再打折的小伎俩,玩得越来越熟练,也越来越明目张胆了。比如某电商平台上一家国际运动品牌官方旗舰店一件灰色夹克,该商品全年价格基本维持在250元,但是到了10月底该商品突然提价到了499元,“双11”狂欢价为219元。这样一来,打折幅度就由原本的8.8折(250元降到219元)变为4.4折(499元降到219元)。
很显然,这是心理战,把同样一件商品从原来优惠8.8折降到现在优惠4.4折,对消费者的吸引力自然大增。结果就是自认为捡了大便宜的消费者,所获得的不过只是一种心理上的满足,钱其实没省多少。这种趁着网络购物节对部分商品先提价再打折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人为操控产品价格的价格欺诈,早已超过了商品价格正常调整的范畴,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双11前夕,很多地方的发改委、工商等部门,都出台了通知或意见,对双11期间的网络购物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作为当然值得肯定,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得从提高网购平台商家的准入门槛和加大对平台以及商家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升违法成本入手。
一个事实是,目前诸如淘宝、京东、唯品会等电商平台上的店铺准入门槛太低,企业或个人只需很低的成本就能顺利开店。而开店成本低,也意味着违法的成本低,很多商家不把价格违法当回事,即便被投诉、被查处之后,大不了换一个名字开一家新店。所以,应该提高准入要求,在开设店铺时须缴纳高额保证金,一旦查实价格欺诈行为,就没收或扣减其高额保证金。
另一方面,根据现行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涉嫌价格违法的处罚,只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先不说这样的规定在现实中是否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即便执行了,如果经营者因实施价格欺诈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违法成本低,收益高,那么就没人会把这样的处罚当回事。
所以,对于查实的发生在电商平台的价格欺诈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才行。这样一来才会减少不法分子利用电商平台牟取暴利,忽视消费者的利益,也加强了广大市民对于电商行业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