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通过朋友圈信息,由朋友在海外进行代购,个人和代购者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不受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另外,在微信代购遇到假货等问题后,缺乏有效的购物凭证成了维权遇到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发生争议时,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需要购物者进行举证。
如果是在其他渠道购物,购物者可以凭着购物发票等凭据进行维权,即使在网上购物,一些大型的购物网站也会对卖家的资质等条件进行约束。一旦遇到假货,购物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责任倒置”,要求销售方提供证据证明其所销售的是真货。
对于微信私人代购的监管,难度要大得多。如果仅是通过微信聊天达成共识,对方又没有实体店铺,就只能被看做是双方私下达成的交易,无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维权,这就成了民事纠纷,维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消费者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但有些消费者甚至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维权难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