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向省商务厅了解,从2014年开始,省财政厅、商务厅设立了 “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并制定下发了《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晋财企〔2014〕91号),该资金现已整合为 “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主要使用原则是突出重点、扶优扶强、向单位(企业)公共服务型项目倾斜。
三年来,电子商务专项资金对电商园区建设、年销售额超达到一定数额的平台和店铺、设立山西产品专区、山西品牌网上行等项目给予了支持。具体支持条件和标准请到商务厅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相关申报文件。
2017年现代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主要是支持“山西品牌网上行”活动和电商扶贫等公共服务型项目,对农村电商创业没有专门的政策支持。